问题36:恩典之约的中保是谁?
问题36:恩典之约的中保是谁?
答:恩典之约的唯一中保是主耶稣基督。祂是神永恒的儿子,与父同质、同等。日期满足的时候,祂道成肉身,成为人,成为一位格,兼具神人二性。
中保就是耶稣基督。约翰福音 16:7-11 “然而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他来。他既来了,就要叫你们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为义,是因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见我;为审判,是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
“论到义”是指耶稣到神那里去,但在旧约中,义意味着不违反任何律法。然而,圣灵说,这并不能成就义。耶稣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担当了世上所有的罪孽,来到神的宝座前。
在旧约时代,以色列人无法遵守所有的律法,所以他们必须献祭来履行神的义。大祭司必须带着被宰杀的动物的血进入至圣所,正如神当时赦免了以色列人的罪一样,耶稣在十字架上流血,担当了所有悔改之人的罪,并以大祭司的身份来到神的宝座前。
因为耶稣完成了他作为大祭司的最终使命,所以那些在耶稣基督里的人就成为神的义。耶稣基督完成了大祭司的使命之后,就坐在神宝座的右边。在耶稣基督里的圣徒也与他一同坐在那里。虽然他们没有肉身与耶稣基督同在,但在耶稣基督里就成为义。
耶稣是一位中保,他既是审判官,又是律师。这就是为什么他被称为不义的审判官。因为耶稣辩护并审判,所以那些进入基督的人无条件地得救。
如果耶稣是神,他就不能既是审判官又是中保。中保是在神与人之间进行调解的人,他成为了神的儿子。神已将审判的一切权柄赐给了他的儿子耶稣基督。所以耶稣是一位中保,但在末世,他充当审判官。
约翰福音 5:26-27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并且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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