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不再是僕人,而是兒子; 如果一個兒子
所以你不再是僕人,而是兒子;
如果一個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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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4:4-7『 及至時候滿足、 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你們既為兒子、 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 神為後嗣。』
這意味著在他成為兒子之前,他是撒旦的僕人。『因此,你不再是僕人,而是兒子;如果是兒子的話。“上帝將他兒子的靈送入我們的心中”也就是說,當上帝差遣聖靈,他成為上帝的兒子。也就是說,當一個聖徒與耶穌一起死在十字架上時,上帝用聖靈使我複活。所以,信徒是在聖靈的引導下生活,而不是在律法的引導下生活。羅馬書八章十四節說:“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
神賜給聖徒聖子的靈,是為了使他們脫離奴役。那就是救贖:“救贖那些在律法之下的人。”上帝救贖那些離開上帝的人,當他們悔改並轉身離開時。悔改和迴轉意味著與耶穌一起死在十字架上。救贖是付出耶穌的血並從撒旦手中購買奴隸的概念。當撒旦的僕人悔改並轉身時,耶穌的死就被應用了,神就變成了兒子的名分。在加拉太書 3:13,“基督救贖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為我們受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樹上的,必受咒詛:”
聖經說,救贖是從律法的咒詛中完成的,凡是掛在樹上的,都是被神咒詛的。這就是為什麼即使是那些被救贖的人,也因為耶穌基督而被神咒詛,律法的要求都得到了滿足。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受的咒詛若要應用在信徒身上,就必須是與耶穌合一的信仰。也就是說,老人與耶穌同死。
既然律法的要求得到了滿足,它就成了兒子的事業,而不是僕人的事業。律法的要求是咒詛和死亡。羅馬書 8 章 3-4 節說:“律法因肉體軟弱,所不能作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樣式,為罪,在肉身中定了罪:我們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律法的義就可以成就在我們身上。換句話說,律法的要求是死在十字架上。耶穌基督,神的兒子,接受了罪人應得的懲罰。
為了使耶穌基督所受的刑罰被認出是罪人所受的,需要信仰進入耶穌基督。這種信仰是與耶穌一起死去和復活的信仰。這信心成為那些不隨從身體,而隨從靈而行的人的信心。如果你仍然跟隨身體,你就沒有信仰。
跟隨身體的意思是身體成為主體,合法地生活。凡離開神國成為人的眾生都遵守律法。因為他們在顯明上帝忿怒的律法之下。相反,那些跟隨聖靈的人是那些與死在律法之下的耶穌基督聯合的人。總之,順從肉體的就是順從律法的,順從靈的就是被律法殺死的。
加拉太書四章四至五節說:『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由女人所生,被律法所生,要救贖律法以下的人,使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的兒子。 “所以,那些在基督耶穌裡,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就不定罪了。”因為在基督耶穌裡生命之靈的律已使我脫離了罪和死的律。 』在加拉太書 4:4-5 中,那些接受兒子案子的人沒有律法。在羅馬書 8:1-2 中,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人要服從生命之靈的律。因為生命之靈的律是高於律的律。
人們說:“現在法律沒有了,我們可以不遵守法律嗎?”說。因為生命之靈的律法在引導他們,所以那些在基督裡的人與律法毫無關係。順便問一下,生命之靈的法則是什麼?上帝將律法賜給那些因為想像上帝而離開上帝的罪人。因為順從肉體的人,總是想著肉體的事。這就是為什麼你必須意識到你是一個罪人。順便說一句,現在生命之靈的律給那些已經認罪悔改歸向神的人提供了屬靈生命的食物。
順服聖靈律法的人,總是想到聖靈的工作。如果他認為自己重生了,但他覺得必須遵守律法,那並不是他重生了。因為他是肉體的思想家,所以他想到了法律。但是重生的人總是想到上帝的工作。神的工作是拯救靈。
遵守聖靈律法的人,就是參與神新約的人。但是,如果你不參加新約,你就成為了舊約的參與者。耶穌所立的新約是血之約。那些吃耶穌肉和喝血的人是新約的一部分。換句話說,那些與耶穌一起死在十字架上並有復活信仰的人成為參與新約的人。參與新約的人,成為與律法(舊約)無關的人。過去,以色列人因不遵守律法而背約。所以神將來會賜下新約,銘刻在人心中,神會成就新約。這是聖靈要記住的。這就是為什麼聖靈會封住任何看到柱子上的銅蛇的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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