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不再是僕人,而是兒子; 如果一個兒子

 

所以不再是僕人,而是兒子;

如果一個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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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4:4-7 及至時候滿足、 神就差遣他的兒子、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既為兒子、 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可見、從此以後、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是兒子、就靠著 神後嗣

這意味著在他成兒子之前,他是撒旦的僕人。『因此,不再是僕人,而是兒子;如果是兒子的話。上帝將他兒子的靈送入我們的心中也就是說,當上帝差遣聖靈,他成上帝的兒子。也就是說,當一個聖徒與耶一起死在十字架上時,上帝用聖靈使我複活。所以,信徒是在聖靈的引導下生活,而不是在律法的引導下生活。羅馬書八章十四節說:“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

神賜給聖徒聖子的靈,是了使他們脫離奴役。那就是救贖:救贖那些在律法之下的人。上帝救贖那些離開上帝的人,當他們悔改轉身離開時。悔改和轉意味著與耶一起死在十字架上。救贖是付出耶的血從撒旦手中購買奴念。當撒旦的僕人悔改轉身時,耶的死就被應用了,神就變成了兒子的名分。在加拉太書 3:13基督救贖我們脫離律法的詛,我們受詛:因經上記著,凡掛在樹上的,必受詛:

聖經說,救贖是從律法的詛中完成的,凡是掛在樹上的,都是被神詛的。這就是使是那些被救贖的人,也因基督而被神詛,律法的要求都得到了滿足。耶在十字架上所受的詛若要應用在信徒身上,就必須是與耶合一的信仰。也就是說,老人與耶同死。

然律法的要求得到了滿足,就成了兒子的事業,而不是僕人的事業。律法的要求是詛和死亡。羅馬書 8 3-4 節說:律法因肉體軟弱,所不能作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罪身的樣式,罪,在肉身中定了罪:我們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律法的義就可以成就在我們身上。換句話說,律法的要求是死在十字架上。耶基督,神的兒子,接受了罪人應得的懲罰。

了使耶基督所受的刑罰被認出是罪人所受的,需要信仰進入耶基督。這種信仰是與耶一起死去和復活的信仰。這信心成那些不隨從身體,而隨從靈而行的人的信心。如果仍然隨身體,就沒有信仰。

隨身體的意思是身體成主體,合法地生活。凡離開神國成人的生都遵守律法。因他們在顯明上帝忿怒的律法之下。相反,那些隨聖靈的人是那些與死在律法之下的耶基督聯合的人。總之,順從肉體的就是順從律法的,順從靈的就是被律法殺死的。

加拉太書四章四至五節說:『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的兒子,由女人所生,被律法所生,要救贖律法以下的人,使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的兒子。所以,那些在基督耶裡,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就不定罪了。在基督耶裡生命之靈的律已使我脫離了罪和死的律。 』在加拉太書 4:4-5 中,那些接受兒子案子的人沒有律法。在羅馬書 8:1-2 中,那些在基督耶裡的人要服從生​​命之靈的律。因生命之靈的律是高於律的律。

人們說:“現在法律沒有了,我們可以不遵守法律說。因生命之靈的律法在引導他們,所以那些在基督裡的人與律法毫無關係。順便問一下,生命之靈的法則是什?上帝將律法賜給那些因想像上帝而離開上帝的罪人。因順從肉體的人,總是想著肉體的事。這就是麼你必須意識到是一個罪人。順便說一句,現在生命之靈的律給那些已經認罪悔改歸向神的人提供了屬靈生命的食物。

順服聖靈律法的人,總是想到聖靈的工作。如果他認自己重生了,但他覺得必須遵守律法,那不是他重生了。因他是肉體的思想家,所以他想到了法律。但是重生的人總是想到上帝的工作。神的工作是拯救靈。

遵守聖靈律法的人,就是參與神新約的人。但是,如果不參加新約,就成了舊約的參與者。耶所立的新約是血之約。那些吃耶肉和喝血的人是新約的一部分。換句話說,那些與耶一起死在十字架上有復活信仰的人成參與新約的人。參與新約的人,成與律法(舊約)無關的人。過去,以色列人因不遵守律法而背約。所以神將來會賜下新約,銘刻在人心中,神會成就新約。這是聖靈要記住的。這就是聖靈會封住任何看到柱子上的銅蛇的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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