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我肉喝我血的,就住在我裡面
吃我肉喝我血的,就住在我裡面
(約翰福音 6:60)他的門徒中有好些人聽見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
耶穌在 55-57 節說:“因為我的肉確實是肉,我的血確實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就住在我裡面,我也住在他裡面。永活的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因父活著;照樣,吃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 』,但弟子說難。因為在舊約中是不允許喝獸血的。但耶穌相信並跟隨他是神的兒子,說:“吃我肉喝我血的,就住在我裡面,我也住在他裡面。
』。於是門徒發怨言,耶穌在第 63 節又說了一遍。
『耶穌心裡知道門徒為此發怨言,就對他們說,這話冒犯你們嗎?如果你們看見人子升到他以前所在的地方,又會怎樣?他是精神振作;肉體無益。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
人們很難接受耶穌所說的話。晚上尼哥底母來找耶穌的時候,耶穌有沒有對熟悉舊約的尼哥底母說“你必須重生”這很難接受?
即使在今天,接受耶穌的話“不要愛世界”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算他說了難聽的話,也有人跟從耶穌,也有人不跟從,因為難。人們只是想通過拋開難懂的詞,選擇容易相信的詞來達到救贖。
耶穌在第 65 節又說:“他說,所以我告訴你們,若不是我父賜給他的,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人們更熟悉馬太的話:“到我這裡來凡是勞苦擔重擔的人,我都給你們安息。”約翰福音和馬太福音為什麼不同?馬太福音很容易被上教會的人接受。馬太福音認為,如果我們選擇歸向主,我們會讓主休息。然而,65節的話並不容易。
人們可能會想,“我不需要努力工作。”你會認為主帶領的人是自然而來的。在第 66 節,“從那時起,他的門徒中有許多人回去,不再與他同行。』人都走了,耶穌為什麼這麼說?更多的人想要得救,但耶穌為什麼這麼說,知道他要離開?
之後,與彼得談話:“耶穌對那十二個人說,你們也去嗎?西門彼得回答說,主啊,我們往誰那裡去?你有永生的話。我們相信並確信你就是基督,永生神的兒子。 “我回答說。我們在嘗試之前總是希望主的憐憫。這就是在律法之下不想要主的憐憫並努力奮鬥的人。這些人信了耶穌,但他們離開了他。就像羅得一樣妻子,我們可以通過信靠和跟隨上帝來放棄上帝。人們不知道他們可以成為羅得的妻子。所以你必須敬畏上帝。只有沒有與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聯合的信仰,他才會成為耶穌的投擲者。
在約翰一書 2:15-16,“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若有人愛世界,父的愛不在他裡面。因為世界上的一切,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出於父,乃是出於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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