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把光暗分開了
(就把光暗分開了。) (創世記1:4-5)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 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 『 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 』 光明包含著這樣的諾言:“上帝會給黑暗世界帶來光明,有一天真光將會來到這個世界上”。 物質之光照耀著這個世界,同樣,上帝的真實之光降臨並照耀了死靈。 但是,世界之光不能同時照耀整個世界。 當光亮時,黑暗就來了;當光亮時,黑暗就消失了。 光明與黑暗無法共存。 上帝為什麼劃分光明與黑暗? 這並不意味著物理上的分裂,而是意味著當真光進入世界時,它被分為進入真光的人和處於黑暗中的人。 在約翰福音1:5" 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耶穌基督來到這個世界時,他分為在基督裡的人和在外面的人。 為了進入基督,我們必須與耶穌同死。 在約翰福音3:19-21『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 神而行。 』 處於真實光明中的人是擁有永生的人。認識和相信耶穌不是永生,而是與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聯合。我們可以認識到三種信仰。首先,由於逾越節羔羊的血,被困在埃及的人們得以流亡。第二種是從Canadebadea向Canaan派遣十二名間諜,十名間諜說:“如果您進入,就會死。”只有約書亞和迦勒說:“如果我們進入迦南,我們將佔領這塊土地。” 據說,人們的全部外流都相信十個間諜的話,哭泣又哭泣。他們在曠野流浪了40年,死了。他們被稱為老人。新人出生在曠野,與約書亞和迦勒一同進入迦南。第三,上帝在人民進入迦南之前就頒布了律法,但是他們說,只要遵守律法,他們就會是正義的。因此,人民努力遵守法律,以為自己是正義的,在犯罪時提供了犧牲。這些是落入自己公義的人。試圖通過法律實現正義是他的正義。 上帝告訴百姓:“通過律法,認識到所有人都是罪人,發現基督是應許的後裔,等待彌賽亞。”但是人民沒有。到今天為止,出埃及記依靠耶穌的血從撒但那裡逃脫。但是,要進入迦南(基督),他告訴我們老人必須死。換句話說,老人意味著自我的身體特徵。耶穌說要否認自己。即使人們依靠耶穌的寶血,除非他們否認自己,否則他們也不會進入基督。在羅馬書6:6-7『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