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麼。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 』 (路加福音12:49-50)
聖靈來到曠野的浸信會約翰。
因此他大喊“悔改”並為人們施洗。 約翰說:“跟隨我的那位必受聖靈的洗。”任何上主的人都必須無條件地悔改上帝,並得到上帝的寬恕。 因為上帝是聖潔的,所以人類的罪惡不會流血而不會減輕。 本來,罪人必須流血才能死。 然而,上帝讓他的兒子耶穌在十字架上為那些悔改的人而死。 人與上帝和好的方式是“藉著悔改和耶穌基督的寶血”而赦免罪惡。 贖金不是罪人流血,而是義人流血得到寬恕。 這就是為什麼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被流放了。
除了贖金外,那些與耶穌聯合的人還必須相信與耶穌同死。 鮮血只適用於與耶穌聯合的人,而不是贖罪於任何人。 因為罪人必須流血。 如果罪人不與耶穌聯合,他將因審判而流血。
在羅馬時代,最前沿出現在加利利周圍。
羅馬最強大的第十軍團從開羅進駐加利利。 猶太人必須繳納苛刻的稅款才能養活羅馬士兵。 猶太人在現實中發現,上帝與猶太人之間有一堵牆。 因此猶太人意識到這是因為他們對上帝的罪惡,於是他們去了施洗約翰,並受洗將其洗淨。 在新約時代,洗禮不是洗罪,而是罪的死亡。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 神的、〔或作被 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羅馬書1:29-31)
羅馬書(1:28-31)表示的罪是對上帝的死刑。 上帝的法院比世界的法院更嚴格。 因為上帝造人要包含上帝的形象(靈)。 但是這種罪惡殺死了靈。 靈死亡時,他離開了上帝。 這是對神的死刑。 以後,當身體死亡時,它會穿戴靈體,這取決於您穿戴的體。 你會穿火的衣服嗎? 你會穿天使的衣服嗎? 如果你不悔改,那就穿火衣。 我們必須悔改,否認受罪污染的肉的體,穿上靈的體。
聖靈賜給聖徒啟示和力量,傳福音。施洗約翰說:“跟隨我的人將用聖靈和火施洗。”耶穌死在十字架上,三天后復活。耶穌沒有向任何人展示復活的體。耶穌為什麼不向任何人展示復活的體?如果耶穌展示了他的複活體,那麼每個人都會相信他的複活。但是耶穌沒有向任何人展示復活,而只是向他的門徒展示。耶穌只允許那些悔改的人相信復活。因此,讓門徒使人們相信復活。那些相信耶穌復活的人會在聖靈中受洗。水的洗禮表明肉體的死亡,聖靈的洗禮意味著重生在靈體中。耶穌在路加福音12:49-50中說: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
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麼。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 』 耶穌來要把火丟在地上。 許多人聽說過聖靈的洗禮。 那些在聖靈中受洗的人感到欣喜若狂。 所以不信的人說:“他們喝醉了。” 人們喝醉後會忘記一切。 同樣,受過聖靈洗禮的人說他們“醉了”。
“醉新”意為“體驗天堂”。 酒精賦予力量 同樣,聖靈賦予信徒以力量。 因此,聖徒說到聖靈的力量使耶穌復活。
耶穌在馬可福音14:36中也表現出焦慮: 他說、阿爸、父阿、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沒有聖靈的力量,肉體就會恐懼。 但是那些接受聖靈能力的人將大膽地 為 耶穌作見證。 在路加福音12:51-53中會發生什麼 :『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麼.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 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
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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