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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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5:38-39『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抵擋邪惡,誰打你的右臉,轉向他其他也。
』
在這個世俗的表達中,有一種叫做lextalionis的東西。這也被稱為“報復”。但是,“lextalionis”並不是要報復,而是要向受害者“支付同等水平的賠償”。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但我告訴你們,不要與邪惡抗爭。誰打你的右臉,就把右臉轉過來還。 』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被告知要還錢,這是給嫌疑人的,被誤認為是在和受害者說話。你為此傷害了別人,你應該像傷害他們一樣補償。然而,現實是以正常的方式鍛煉它。
耶穌在第 39 節或更少的經文中談到了受害者受傷時如何採取行動。
『:但我告訴你們,不要抗拒邪惡:誰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交給他。如果有人要在法律上控告你,奪走你的外衣,也讓他拿走你的披風。誰強迫你走一英里,就和他一起走一英里。給求你的人,向你借錢的人不要拒絕。 』 從嫌疑人的角度來說,說是補償給別人造成的傷害,原諒別人的傷害。
然而,它是屬靈意義上的以色列和外邦人的表達。該隱是以色列人,殺死該隱的人是外邦人。這是神揀選以色列的表達,但最終外邦人將首先得救。
該隱是七次,而拉麥是七十七次。幾乎是該隱的十倍。在創世記 4:15,“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在該隱身上立一個記號,免得遇見他就殺他。殺該隱的外邦人是在上帝的憤怒之下,但上帝拯救了他們,因為他們悔改並通過耶穌基督的贖金獲得了罪孽的赦免。救恩首先出現在外邦人身上。數字七意味著去休息。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但我告訴你們,不要與邪惡抗爭。誰打你的右臉,誰打你的右臉,把左臉轉向他還有』從受害者的角度來看,如果你受到了別人的傷害,這意味著原諒而不是報復。他也從上帝那裡得到了極大的恩典,所以請原諒我。所以,嫌疑人是在製造一個轉向上帝的機會。人類不容易。
在馬太福音第 5 章,第 6 章的主禱文之後。再次,它幾乎與馬太福音 14:14-15 中的相同,“赦免我們的罪,就像我們赦免那些得罪我們的人一樣。『耶穌出去,看見一個眾人就動了慈心,就醫好了他們的病。到了晚上,門徒來見他,說,這裡是曠野,時候已經過去了,叫眾人散去吧,那他們可以進村子,給自己買食物。』
上帝對人類罪孽的寬恕是希臘文法是過去完美的用法。我們寬恕別人的罪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判決。如果按照時態來想,來回不正確。說“因為我們赦免了別人的罪,上帝已經赦免了我們過去的罪”在語法上是不正確的。那麼,“因為神赦免了我們的罪,我們也赦免了別人的罪”這句話是對的。當談到寬恕時,“上帝在先,人在先”這句話似乎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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