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憎之物矗立在圣地
可憎之物矗立在圣地
马太福音 24:15-16 那时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读过的人要明白:)那住在犹太的人就逃到山上吧。 』
我们应该意识到什么 我们必须知道先知但以理所说的可憎的灭亡是什么。耶稣来到这个世界并死在十字架上,作为对所有罪人的救赎。十字架的死是永恒救赎的牺牲。 “可憎之物立于圣所”的意思是可憎之物废除了永远的赎罪祭。
那么什么是可憎的呢?是撒旦吗当然,这与撒旦有关,但人文主义、律法主义和诺斯替主义就是这样做的。对于那些相信与耶稣同死并与耶稣一起复活的人来说,耶稣基督永远救赎的牺牲成为永远的救赎。没有其他东西可以代替它。但是,如果在教会中废除永恒的赎罪祭,如果你看到并意识到它,你必须尽快回到福音。山是神的殿。神的殿就是圣徒心中的教会,圣徒聚集在世界的教会里。圣徒必须回归圣灵的心,回归基督的福音。
为什么人文主义、律法主义和诺斯替主义使福音过时了 人文主义使圣经看起来以人为中心,对其进行解释和改造。上帝曾应许赐给迦南地,但离开埃及的人不相信上帝的应许,除了两个人(约书亚和迦勒)。据说,看着住在迦南的阿纳克的后裔,他们哭着哭着说,如果他们进入迦南就会死去。
虽然神说“我不会指责死人与耶稣基督联合”,但教会的人看着肉体的光景,除了犯罪别无选择,但他们并不接受神的话是不可能的。他们只部分相信耶稣基督的永恒赎罪。他们相信上帝对原罪的宽恕,并相信必须为世人的罪孽悔改。
律法主义是与摩西律法不同的概念。律法和律法主义的区别对于救恩来说非常重要。律法是神赐给以色列人的神的话。上帝命令人们遵守律法,以达到上帝的公正。人们试图遵守法律的命令,但他们不能。这就是为什么每个人都试图通过动物献祭来摆脱罪恶。上帝将律法赐给以色列人的目的是,“你们都是罪人,当你通过律法认识到这一点时,通过牺牲发现应许的种子(基督)。”这样,基督就隐藏在律法中。因此,律法严格来说是耶稣基督的福音。
律法是导致发现基督的神的话,但律法主义是除去基督的观念。进入教会的律法主义思想并没有否定我,反而让我站了起来。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十诫。信徒必须在十诫中发现罪并进入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但他们不是遵守它们,而是受到诫命的约束。十诫是上帝的诫命,但其中包含上帝对罪人的爱。受规则约束就是律法主义。
有诺斯替主义的人认为“人有神性,但由于精神被困在物质身体中,神性就被隐藏了”。所以他们认为通过智慧可以恢复神性,成为神。诺斯替主义的拥护者并不坚持任何一种形式,而是有着不同的意识形态观点。也许除了基督教以外的所有宗教都是诺斯替主义的一个分支。顺便说一句,如果这个想法进入基督教,你可能会感到惊讶。
那些具有诺斯替主义意识形态的人扭曲了教会内的两件事。他们将神的形像转化为神的性情,使人在圣洁的生活中得以恢复,使“人对神的愧疚感”消失。圣经中的罪不是违背诫命的原罪,而是违背诫命的贪婪(渴望变得像神一样)。那些有诺斯替观念的人并不认为渴望像上帝是一种罪过。当教会中的人认为违反诫命是一种罪过时,他们专注于自己是否遵守诫命,而对自己渴望变得像上帝一样漠不关心。
如果我们把人文主义、律法主义和诺斯替主义结合起来,它们就会把上帝的话语歪曲成以人为中心的方式。尤其是圣经是希伯来文(旧约)和希腊文(新约),我们必须意识到在翻译它们的过程中已经发生了许多变化。即使在英文圣经中,NIV 和 KJV 之间也有许多不同之处。这就是为什么圣经的话语被传达给人们的意义与上帝赋予他们的意义完全不同。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罗马书 3:22。 “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他说。对耶稣基督的信仰是“对耶稣基督的信仰:KJV”。 NIV 据说是对基督的信仰。信基督或信基督不是简单地相信耶稣的名,而是相信耶稣的死和复活。
信心就是与耶稣一同死去,然后一起复活。牧师说,如果你相信耶稣的名,你所有的罪都会被赦免。这就是为什么教堂里没有“我们必须与耶稣同死的真理”。十字架的意义在于与耶稣同死。他们心中没有罪恶感(贪婪)。 “离开神而变得像神”是一种罪过,他们只是按照律法的规定,专心于世人的罪。同时,他们明白神的形像是神所赋予的品格,他们可以热心地过圣洁的生活,努力达到神的形像。这与自称异教的宗教没有什么不同。
马太福音 24:37-39,“挪亚的日子怎样,人子降临也要怎样。因为当洪水以前的日子,他们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亚进方舟的那一天,不知道洪水来了,把他们全都冲走了。人子降临也要如此。
他们说他们吃喝圣经的话,说基督是我的新郎,但他们不知道他们在服事可憎的事。除了舍己,与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联合外,我们没有别的方法可以得救。这就是为什么信徒必须迅速改变主意,放下他所做的一切,回到十字架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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