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必須遵守十誡嗎
基督徒必須遵守十誡嗎
十誡是強制性的還是非強制性的?能準確回答問題的人不多。為什麼?這是由於對律法和福音之間的關係缺乏了解。
首先,讓我們舉個例子。假設一對夫婦有10個孩子,父母為孩子健康成長制定了嚴格的規定。當孩子違反規定時,父母會管教他們,比如不撒謊、不打別人、不欺騙父母、不偷錢等等。父母制定的這些規則,真的是出於對孩子的愛。然而,雖然這條規則是針對孩子的,但孩子會怨恨他們的父母。年幼的孩子試圖嚴格,但如果他們打破了,他們就會被毆打。
但是,當其中一個孩子達到成年年齡時,父母會破例將此規則適用於成年子女。這是因為父母不再需要為成年人強制執行這些規則。父母給予孩子獨立行動的自由。律法和福音有相同的概念。兒童象徵著那些尚未重生的人,而成年人則代表那些通過水和聖靈重生的人。因此,神不再像羅馬書 8:1 那樣指責那些因罪而重生的人。那些從水和聖靈重生的人是指那些與耶穌基督一起死在十字架上並被聖靈重生的人,如羅馬書 6:3-6。從這個原則,我們必須了解律法和福音。
今天教會的情況如何?那些已經進入耶穌基督福音的人常常對是否應該遵守十誡感到困惑。在馬太福音二十三章二十三節,我們知道神、義、印都在律法裡,但我們不明白律法和福音的關係。 “你們這偽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用薄荷、茴香和小茴香繳納十分之一,卻忽略了律法、判斷、憐憫和信仰等更重要的事情:這些你們應該做,而不是離開另一個未完成。”
該法共有613條規定。其中,人民必須遵守道德律十誡,以及禮法和民法。十誡可視為律法的代表。這條誡命是神在五旬節那天通過摩西在西奈山給百姓的,要遵守。然而,福音的意思是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為人類所有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是福音使我們從罪中解脫出來,走向救贖。律法和福音都是神的話。
律法是神給以色列人的命令,是必須遵守的命令。如果人們不遵守其中任何一個,他們就會成為上帝的凡人,所以這是一個如此嚴格的規則,他們的罪孽可以通過宰殺牲畜和將血灑在祭壇上來獲得寬恕。上帝讓以色列人遵守律法,是為了讓他們通過律法認識到自己的罪。歸根結底,罪就是離開神,就像夏娃想要像神一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義,也就是渴望變得像神一樣,成為自己心中的偶像。
律法的目的是在人犯罪、向神獻祭贖罪、犯罪後獻祭的反復過程中,人就像魚在網中,無法擺脫罪的捆綁。意識到這一點。律法是期待即將到來的彌賽亞,他將獻上永恆的罪祭。加拉太書 3:23-24 說:“但在信心未來以前,我們是在律法之下,對後來要顯明的信心閉口不談。因此,律法是我們的校長,要把我們帶到基督面前,使我們可以因信稱義。
在希伯來書 7:11-12,“因此,如果利未人的祭司製度是完美的,(因為在它之下,人們接受了律法),那還需要另一位祭司按照麥基洗德的等次興起,而不是被召喚亞倫的命令?因為聖職被改變,律法也必須改變。”福音是上帝的應許,使那些在基督裡的人脫離罪,它是聖靈的力量。因此,福音是神的話,給我們力量來勝過罪。
那些在基督裡的人是必須守律法還是不必守律法?我們可能會被問到這個問題。當我們分析出埃及記 20 章的十誡時,我們必須考慮神話語的含義。因此,我們必須認識到,初等教育有多低是守法與否的二分法。信徒必須擺脫對守律法的執念和律法的本質,即罪惡的網,領悟神在律法中的話的真意,靠著聖靈的能力前行。
律法的真正含義是,歸根結底,所有人都是背離上帝的罪人。律法告訴我們,我們有貪婪的罪性,想要變得像神一樣,除非我們仰望即將來臨的彌賽亞,否則我們無法擺脫罪的束縛。所以,信徒不要被律法的規條束縛,而要發現隱藏在律法中的真義,在聖靈的引導下進入神福音的話語中。福音要與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聯合,向世界、向罪、向律法死。
律法像徵分別善惡樹,福音象徵生命樹。生命樹隱藏在善惡知識樹中。換句話說,福音(彌賽亞:基督)隱藏在律法中。耶穌多次告訴他的門徒,舊約為我作了見證。舊約是神立約的話,律法也是立約的話。耶穌道成肉身,對自己說:“我也在舊約中”。他說他和亞伯拉罕在一起。亞伯拉罕是耶穌出生前大約 2000 年的一個人。在約翰福音 8:55-59 中說,“我在亞伯拉罕出生之前”。他說他也和他們在一起。在創世記十四章十八節,“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他是至高神的祭司。”在希伯來書第 7 章,聖經說這個麥基洗德就是耶穌,而亞伯拉罕遇見了耶穌。
約翰還說耶穌存在於舊約時代。在約翰福音一章一節,“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耶穌基督。施洗約翰也說了同樣的話。約翰福音一章十五節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他是第一個。
希伯來書 11:24-26 說摩西遇見了基督。耶穌復活後,在路加福音 24 章 27 節,在路上,他與兩個門徒交談,說:“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 ”加利利 24:44 在海邊也有同樣的說法。 『他對他們說,我和你們在一起的時候,對你們說的話,凡寫在摩西律法、先知書和詩篇上的事,都必須應驗,關於我。畢竟,舊約時代的耶和華神是耶穌基督。
在約翰福音 5 章 39 節,耶穌說:“查考聖經;因為你們以為在他們裡面有永生。他們就是為我作見證的。這裡的經文是指舊約。舊約所講的是耶穌基督的故事。在以賽亞書 34 章 16 節,“你們要從耶和華的書上尋找,念出來:沒有一個會失敗,沒有一個會想要她的配偶。因為這是我口中的命令,他的精神已經聚集了他們。”耶和華的書是舊約的意思。如果你讀了所有的聖經,你就會知道耶和華上帝就是耶穌基督。
律法包含重生的秘密。利未記的主題是聖潔(分離)。聖潔並不意味著潔淨的生活,而是獻給上帝的生活。獻給神就是毀滅。這與耶穌所說的“捨己”相同。所以聖潔意味著生命作為一個不同於世界上的生命。利未記 11:44-45
說:“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分別為聖,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被地上的任何昆蟲玷污自己。因為我是領你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在這裡,“分開你的身體並使其成聖”這個詞被理解為教會的人必須以真誠的心生活。
但是,在聖潔的意義上,他們不是為父母而生的人,而是為神而從神而生的人。前者表明它已經死了。這就是重生的秘訣。重生說的是存在的改變,而不是一種心態。 『你們也不可以用任何在地上爬行的東西來玷污自己。』 地上的爬行會污染身體,無論人多麼乾淨。同樣,那些從父母出生的人也在談論生活而不放棄他們的屬性。
在約翰福音 3:3-10 中,耶穌與一位名叫尼哥底母的人交談,他是一位律法師。他看到耶穌行神蹟,就知道他是神的兒子。然而,當耶穌說除非他從水和聖靈中重生,他才能看到神的國,他根本不明白這些話,就走了。
水象徵著他從父母那裡得到的屍體已經死了。聖靈要從神那裡接受新的生命。這意味著死者將很快重生進入新的生命。在約翰福音 3 章 10 節,耶穌回答說,你是以色列的主人,還不知道這些事嗎?
也就是說,當人們得罪上帝並獻祭時,他們必須意識到他們是死去的動物。因此,知道自己已向罪死,他被告知要成為一個向上帝承認人類自己無法逃脫罪的人。但是沒有人意識到這個真相。換句話說,上帝告訴他們通過犧牲來發現彌賽亞,但他們不知道。
在創世記 3:15 中,上帝清楚地應許彌賽亞,女人的後裔,後裔的應許。然而,以色列人並沒有實現這個應許。先知瑪拉基說,上帝不接受人民的犧牲。聖經說他們在聖殿門口獻祭是徒勞的。
我們必須深入默想神在十誡中要說什麼。真理之道就在其中。上帝想要傳達的信息就在其中。參與新約的人不應該被強制性的教儀束縛,而是在聖靈的引導下明白神的話,悔改歸向神。基於這個大前提,聖徒應該看十誡。
那些試圖遵守十誡的人提出了他們是否應該遵守耶穌基督福音以外的任何東西的問題。他們說他們遵守十誡,但他們隨意更改安息日的規則。
那些說他們不必遵守十誡的人覺得他們違背了上帝的話語。所以,有多少醉酒的人說不再需要祭祀的律法,而是說遵守道德律法有助於他們過宗教生活,從而使信徒感到困惑。而不是這種二分法,我們必須明白神的話,才能成為在律法中發現福音真理並進入真理的人。在這個空間裡,我們必須檢查十誡的每一條。
首先,在我之前,你不得有其他神。
為什麼神把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領出來後才說這些話呢?在出埃及記 20 章 2 節,“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領你出埃及地,脫離為奴之家。”
主上帝說他把人民從埃及地領出來,他們在那裡是奴隸。我們對上帝了解多少?如果我們沒有意識到上帝耶和華是把曾經是撒但的僕人的聖徒從這個地球,也就是撒旦的世界裡帶出來的那一位,我們就會相信其他的神。
這個世界是撒旦的王國。神允許撒但統治一段時間。在路加福音 4:5-6 中,“魔鬼帶他上了高山,霎時間將天下的萬國都指示給他看。魔鬼對他說,我要把這一切力量和他們的榮耀賜給你。因為那是交給我的;給誰我就給誰。耶穌也在十字架的工作之前說話。在約翰福音 18 章 36 節,“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於這個世界;如果我的國屬於這個世界,那麼我的僕人會爭戰,免得我被交給猶太人:但現在我的國不屬於這個世界。 。”
同樣在約翰一書 2:15-16,“不要愛世界,也不要愛世界上的事。如果有人愛世界,父的愛不在他裡面。因為世上的一切,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出於父,而是出於世界。”
信徒若說信主神卻愛世人,他就成了撒但的追隨者,成為世界的主宰。就像出埃及後摩西上西奈山時,以色列人造了一隻金牛犢,向耶和華上帝的偶像鞠躬。 『在我之前你不得有其他神』是一個警告信息,人們將擁有除神之外的其他神。這就是為什麼上帝把這條誡命作為第一條誡命。
那些在基督裡的人藉著基督與神合而為一。那些與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聯合的人,與神合而為一,所以這個規定實際上是沒有意義的。活成這樣可笑,想著既然有十誡的這些規矩,就得看我是不是拜別的神了。因此,不向世界死的人就不是在基督裡。當一個不在基督裡的人看到這條誡命時,它可能有一些意義。
第二,你不可為你雕刻任何偶像,或任何在天上,或在地下,或在地底下水中的任何東西的像:
這意味著人不應該為自己創造一個形象。因為,通過外在的形式,他們在心中創造了一個神聖的形象。這是一個偶像
信徒只為神的形象而活。神的形像是耶穌基督。在歌羅西書一章十五節,『誰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萬有之首生的:』。耶穌是以可見的形式出現的那一位,是不可見的上帝的形象。約翰福音一章十八節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了。”在約翰福音 14 章 9 節,“耶穌對他說,我和你在一起這麼久了,你還不認識我嗎,腓力?那個看見我的人,就是看見了父的那個人;那麼你怎麼說,把父顯給我們看呢?
那些受這條誡命約束並認為必須遵守的人可以在需要排除所有形式的外表方面做出合乎邏輯的飛躍。然而,可以說,那些沒有與上帝的形象,即耶穌基督聯合的人,就沒有上帝的形象。不管你說你多麼相信耶穌,如果在十字架上沒有與他聯合,那麼撒旦的形象就是那個人固有的。撒旦的形象就是他自己的主人。如果耶穌沒有成為主人,那麼他就是所有人的主人。重要的不是誡命本身,而是神在誡命中所說的形象,即捨己與耶穌基督聯合的信心。為了這項工作,我們必須銘刻使徒保羅的話,他說我們每天都會死。
三十、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他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對於這個詞,人們很容易產生這樣的想法,就是教會的人不要妄稱神的名。所以,這可能是教會裡的人不呼求神的名或小心翼翼的原因。過去,以色列人並沒有妄稱上帝的名。在羊皮紙上寫聖經的話時,名字部分是空白的。然後,在製作70寸聖經的時候,上面寫著YHWH,據說這個名字叫做Adonai。然後,當時居住在亞歷山大港的猶太僑民將 a 和 ai 的元音與 Adonai 的英文音標中的 YHWH 結合起來,成為 YHaWhai,並開始稱它為 Yahweh。當翻譯成英文時,它被寫成耶和華,今天在英文聖經中被翻譯成耶和華。
然而,通過這些話,上帝希望人們過上上帝眼中正確的生活。即使在世界上,如果人們不顧天父的旨意而活在罪中,其他人也會批評或批評天父的名。同樣,如果那些自稱是上帝子民的人生活違背了上帝的旨意,如果其他國家看到人民並嘲笑上帝,那麼以色列人就是在妄稱上帝的名。如果他們自稱是基督徒,在世人眼中所犯的罪比世人還嚴重,那就是妄稱上帝之名的結果。
我們可以看到他們說他們是基督徒,去參加其他宗教活動並鞠躬。當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即使他們藉口說自己的心屬於神,也是在別人眼中批評神的名。在當今宗教多元主義猖獗的時代,那些自稱是基督徒的人如果說所有宗教都有救恩,那就是徒勞無功。
如果他們是上帝的子民,他們必須在內部和外部表現出他們的芬芳。在內心,他必須與耶穌基督聯合才能成為重生的人,他也必須在外在表現出基督的芬芳。如果傳道人沉浸在世俗的故事而不是神的國度中,他就會變成惡臭而不是基督的芬芳。在哥林多前書 2:14-17 中,“現在感謝上帝,他總是使我們在基督裡得勝,並通過我們在各處彰顯他知識的香氣。因為我們對上帝來說是基督的馨香,在得救的和滅亡的人裡面:對於那一位,我們是拯救死亡至死;另一方救人以命。誰有足夠的能力做這些事情?因為我們並不像許多人那樣敗壞上帝的聖言,而是出於真誠,而是出於上帝,在上帝面前說我們在基督裡。
第四,記住安息日,保持聖潔。你要勞碌六天,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天是耶和華你神的安息日,你和你的兒子、女兒、僕人、婢女在這天什麼工都不可做,也不是你的牲畜,也不是你門內的陌生人:
我們需要看看聖經是如何描述其餘部分的。在希伯來書 4:8-10 中,如果約書亞讓以色列安息,那就是迦南地。迦南地是像徵神的國度的影子。
這不是真正的休息。所以這意味著上帝子民的休息時間仍然存在。真正的安息是通過耶穌基督進入神的國度。因為神是真正的安息。當與上帝、耶穌基督和聖靈相連時,它的意思是“一種休息的狀態”。這樣的人已經進入了休息狀態。聖經說他會讓那些相信耶穌基督的人得到安息,並賜下聖靈作為保證。信徒的身體垮了,靈就出來了,穿上靈的身體就是天國的其餘部分。
在以弗所書 2 章 6 節,“又叫我們一同復活,叫我們在基督耶穌裡一同坐在天上:”。那些相信耶穌基督的人,他們的舊人將與耶穌基督一同死去,一個新人將與耶穌基督一同復活,進入新的生命。新人將在天上與基督同坐。那些與耶穌同死的人將坐在神的國度裡。同樣,歌羅西書 3:3 說:“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
死者是老人。又說:“新人的生命藏在神裡面。”希伯來書 4:10 說:“人進入他的安息,就停止了自己的工作,正如神停止了他的工作一樣。”那些與耶穌基督一起重生的人已經進入了安息。
那些進入安息的人,上帝說,“不要做他自己的工作。” “一個人的工作”這個詞的意思是“愛這個世界”。今天,那些說“我們必須遵守安息日”或“我們必須遵守代替安息日的安息日”的人,就像承認“我還沒有進入安息日”一樣。因為他們認為如果他們保持聖潔,他們就會進入安息。
這與耶穌基督來了而我們仍在等待基督的情況並沒有太大的不同。那些等待基督的人還沒有在耶穌基督裡,所以他不在神國的其餘部分。只有那些在耶穌基督裡的人才可以說進入了安息。
如果聖徒們把主日當作一周中的一天,而成員們聚在一起研讀聖經敬拜,那是沒有問題的。那些要保持聖潔的人必須認為他們沒有安息在上帝的國度裡。聖徒不應該保持聖潔,而要對已經進入神國的其餘部分懷有一顆感恩的心。那些尋求守安息日為聖的人是那些在律法中尋找基督的人。
在舊約中,我們可以說安息日是今天星期六。所以,既然安息日是星期六,那些說應該在這一天敬拜的人,在不知道安息日的意義的情況下,就被它迷住了。用加拉太書 4:10-11 的話來說,『你們要遵守日子、月份、時間和年份。我怕你,至少我給你的勞動是徒勞的。”這就是使徒保羅所哀嘆的。今天,教會裡守這些日子、月份、年份、節期的人信耶穌,相信自己得救了,但他們沒有聖靈,我們可以根據自己的想法看到那些相信的人的生態.
第五,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生活在這個地球上的人,在父母的呵護和愛護下成長,也作為珍貴的生命與父母一起成長和生活。當然,不是每個人都會這樣生活。但是,一般來說,親子關係是血緣關係,無法人為改變。同樣的,這個世界上父母與孩子的關係也是如此,更不用說神與人的關係了。
神是靈,人也有靈。這是因為人是由肉體和精神的結合所創造的。然而,人並不認識上帝。因為精神對上帝是死的。神要聖靈復活,他在等待回到神的國度。約翰福音 6:63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通過這些話,聖經讓我們知道,身體裡的靈已經死了。人們對精神、靈魂和身體的了解並不多。在傳道書 12:7 中,『塵土必歸於地,靈必歸於賜靈的神。』塵之所以這樣表現,是因為人的身體是由塵構成的。
在創世記二章七節,『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命的氣息吹在他的鼻孔裡;人變成了一個活生生的靈魂。』“生靈”在希伯來語中被稱為“Nefishihai”。然而,在希臘語中,它被翻譯為 pushke。人死後,身體歸於塵土,精神歸於神。神將聖靈吹入他的鼻孔。生命是希伯來語 neshama(呼吸)的意思。
在路加福音第 8 章中,管會堂的睚魯的女兒死了,耶穌使女孩從死裡復活。在 8:55,“她的精神,她又來了,她立刻起來:他吩咐給她肉吃。”
上帝將生命吹入其中,而聖靈又回來了。希臘詞 pneuma (精神)又回來了。靈回來了,變成了活物。當靈魂進入塵土時,它就變成了一個活生生的有機體。靈與土相遇,便成為“活物(魂)”。當一個生物死去時,精神和身體就會分開,各走各的路。由於生物(靈魂)是指靈與地的結合,所以當人死後,靈就會被驅逐出身體,稱為靈魂的生命現像也就消失了。
上帝通過聖經告訴我們,所有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人都是陌生人。利未記 25:23 說:“地不可永遠賣,因為地是我的;因為你們在我這裡是外人和寄居的。”希伯來書 11:14-16 也描述了一個陌生人。 『說這種話的人,明明是在尋找國家。說實在的,如果他們留心他們從哪裡出來的那個國家,他們可能有機會回來。但是現在他們渴望一個更好的國家,那就是天堂:因此上帝被稱為他們的上帝並不羞恥:因為他為他們準備了一座城市。
回到天國的主體是靈。不是塵土造的人,而是人裡面的靈,一個活物,披著靈體回到天國。信徒只有脫去地上的身體,穿上屬靈的身體,才能回到神的國度。這是因為上帝和天使作為受造物都是靈。就像浪子的比喻一樣,離開神的人悔改歸向神。約翰福音 6:63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因為靈被限制在地上,所以靈對神是死的。所以,靈必須復活,回到神的國度,但要回來,靈不能赤身露體。在這個世界上,穿衣服遮住身體的是影子。如果靈不穿上天國的衣服,他就不能回到天國。
說靈被塵封,意思是靈被塵覆蓋。我們可以看到,上帝讓亞當和夏娃犯罪,離開了伊甸園,給他們披上了皮。皮衣不是獸皮,而是用塵土製成的皮衣。我們生活的世界就像一座監獄。除了猶大書 1:6 和彼得後書 2:4 所說的,我們也可以從律法中理解這一點。在加拉太書 3:22 中,“但聖經將一切都歸於罪中,好叫那因信耶穌基督的應許,賜給那些相信的人。”只有那些相信自己被罪囚禁的人才能得到應許。
被罪囚禁與在這個世界上因罪被囚禁具有相同的意義。被監禁的人必須無條件地遵守監獄規則。監獄的規則與這個世界的法律具有相同的含義。罪人通過嚴格的規則認識到自己的罪孽,並意識到外部世界的重要性。離開這片土地的唯一方法就是死了然後離開。但如果上帝的赦免,在活著的時候成為一個自由的人是可能的。這是與耶穌基督的死聯合的方式。羅馬書 6 章 7 節說死人脫離了罪。
為了使死去的靈魂復活,包裹靈魂的肉體必須死去。靈死的狀態表現為囚犯、盲人等。這就是為什麼耶穌來釋放囚犯,打開瞎子的眼睛,醫治被鬼附的人,帶領黑暗中的人進入光明。那些與耶穌基督聯合的人將獲得這種恩典。要與耶穌基督聯合,他必須與耶穌同死。
如果耶穌說:“賜生命的是聖靈,肉體是無用的。”信徒應該把注意力集中在這些話上,但他們無動於衷。如果他們只關心身體,他們就是無視耶穌的話。既然靈在身體裡,靈就對神死了。它說耶穌來是為了拯救靈魂。為了使精神恢復活力,必須摧毀身體。任何進入耶穌十字架的人都會被剝奪他的身體。上帝對身體不感興趣,但對精神感興趣。這就是為什麼從天上來的食物變成了永生。
為什麼人們對聖靈不感興趣?這是因為從肉體中衍生出來的靈魂才是主人。靈魂是一個活生生的有機體,從它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被賦予了情感,並且隨著它的成長而形成了知識和價值觀。這叫做自我。耶穌說只有克己才能看見神的國。換言之,從肉身而來的魂,扮演著殺靈的角色。為了拯救靈,你必須在神的話面前捨己。
第六,不可殺人。
這是關於流血的話。血來自上帝。血液不能灑在任何地方。利未記也提到流血。人類的第一次謀殺是該隱殺死亞伯的時候。一切生命都來自上帝,沒有人可以強行奪取。上帝的旨意隱藏在那個生命裡。所有的生命都是有限的生命。所以他讓我們認識到有永生。就是藉著血來尋求神的永生。那是種子的應許。種子是生命之源。應許的種子成為永生的源泉。應許的種子是基督(彌賽亞)。就是尋求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那位要來的基督。
在謀殺中隱藏著顯示自己正義的貪婪。關於該隱和亞伯的祭物,神沒有接受該隱的供物,而是接受了亞伯的供物。該隱帶來的是大地的出產。亞當這個詞被認為源自希伯來語 adamah(地球)。大地的產物是阿達瑪的產物。換言之,就是人的根,大地研磨所結出的果實。它指的是努力工作的成果,目的是在沒有上帝的情況下變得像上帝一樣。
根據律法,即使是大地出產的穀物,也可以作為祭物為神所悅納。既然這裡所說的地的出產是他自己造的,沒有神,神沒有接受。亞伯給了長子一個耶穌基督的象徵。在創世記三章十五節,神應許了女人的後裔,而女人的後裔就是基督,應許的種子。該隱和亞伯都一定聽說過並知道應許的種子。然而,該隱不相信這個承諾。他不是以應許的後裔為祭,而是將他所生產的獻給上帝,而亞伯則以對應許後裔的信仰獻祭。
所多瑪和蛾摩拉在上帝面前受到審判。這是神審判世界的依據之一。甚至在挪亞的洪水中,世界也被毀滅了。這也顯示了對那些離開上帝的人的審判模式。它顯示了上帝如何通過該隱和亞伯的犧牲來審判。
上帝不接受那些“心像上帝一樣公義,沒有上帝”的人所產生的東西。即使在這個時代,我們也不能像該隱一樣帶著同樣的意圖接近上帝。那些像該隱一樣有相同意圖、想法和努力的人是無法接近上帝的。畢竟,該隱和亞伯一樣,不喜歡遵守上帝對應許種子的應許。結果是憤怒和憤怒,以打死亞伯的形式出現。
在殺戮之中,有一種貪婪,如果它干擾了自己的正義表達,就會變得像上帝一樣以武力壓制對手。在創世記 4:7,“他說,你再把手放在懷裡。他又把手伸進懷裡;他把它從自己的懷裡取出來,看哪,它又變成了他的另一個肉體。
罪是對上帝的背離。也就是說,離開神的人所要的,只是肉體的情慾。一切心思的情慾和肉體的情慾,都是肉體的情慾,這叫做罪。想要在沒有上帝的情況下變得像上帝的願望在肉身中表現出來。
約翰一書 2:15-16 也是這樣說的。 “你要控制罪”這句話的意思是“控制肉體的情慾”。使徒保羅在羅馬書 7 章 7 節說,『那我們該說什麼呢?律法有罪嗎?上帝禁止。不,我不知道罪,只知道律法:因為我不知道情慾,除非律法說,你不可貪婪。人們並不真正知道身體想要什麼。然而,上帝對該隱說:“不要做罪惡想要你統治的事情。”但是,人們應該意識到並知道它,但事實並非如此。
使徒保羅的意思是,“認識到你不能在肉體上行善,但你會作惡。”上帝告訴我們,我們不應該做肉體要我們做的事。神告訴我們要殺掉那出於肉體的心。出自肉體的心,就是在神的國度裡,在沒有神的情況下變得像神一樣的試探。使徒保羅把這描述為老人。老人必須死,聖徒才能見到神。
羅馬書六章六節說:“知道這事,就是我們的舊人與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毀滅,使我們從此不再服事罪。”神賜給以色列人律法,讓他們藉著律法得義,但事實上,祂使他們明白,除非他們藉著律法發現罪,捨棄肉身的自我,否則他們就不能得著神的義。
如果你放棄肉體的自我,你會發現應許的種子(基督)。正如創世記所說,它的意思是在伊甸園中尋找生命樹的果實。
該隱不明白神的話,按肉體的要求殺了亞伯。那些生活在這個地球上並與耶穌基督同釘十字架的人被分成了那些沒有被釘十字架的人。這就是死與不死的區別。上帝告訴我們與耶穌一起死在十字架上然後回來。否則,你會成長為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那些沒有與耶穌同死的人,心中有肉體的情慾,這種貪婪導致他們自己的憤怒。
該隱照著肉體的情慾耕地,卻沒有永生。該隱和他的後裔都照著自己的肉體生活,因此在創世記 6:5-6 中,“神見人在地上罪惡甚大,心裡所想的一切只有邪惡不斷。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裡憂傷。”
第七,不可姦淫。
除了通姦發生在實際發生的地點這一事實外,聖經還考慮任何有通姦慾望的人。十誡告訴我們不要姦淫,所以即使我們決定不姦淫,對於發生在我們心中的奸淫,我們也無能為力。心中姦淫之因,是貪老不死。在不可姦淫的誡命中,上帝告訴我們要發現心中的情慾姦淫。上帝通過肉體的通姦來傳遞屬靈通奸的信息。
姦淫有兩種:肉體的奸淫和屬靈的奸淫。關於肉體上的奸淫,耶穌清楚地指出:“凡休妻另娶的,若非出於姦淫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順便說一句,耶穌在回答法利賽人的問題時是在談論肉體上的通姦,但他也在談論屬靈上的通姦。聖經把基督和聖徒比作夫妻。所以十個童女的比喻是相似的。基督和聖徒藉著聖靈合而為一。然而,那些自稱在基督裡,但仍然相信他們必須遵守法律的人是那些在屬靈上犯姦淫的人。法利賽人說他們是上帝的子民,但他們認為他們必須遵守律法。
耶穌通過十個童女的比喻將律法與聖靈的律法進行了比較。五個愚蠢的童女說她點了一盞燈,但她沒有準備另一桶油,聰明的童女點燃了她的燈,準備了另一桶油。點亮一盞燈意味著你被邀請到教堂。然而,其他油桶代表聖靈。沒有準備另一個油桶的五個愚蠢的處女仍然在法律中。像尼哥底母一樣,他們不知道重生的意義,但他們認為自己得救了,受了律法的約束。
今天教會裡有兩種人。受法律約束的人和重生的人。除非我們重生在靈性的身體裡,否則我們都會受到法律的約束。所以老人必須死。他從父母那裡得到的肉是要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羅馬書 6:8-9 說:“我們若與基督同死,就信也要與祂同活:知道基督從死裡復活不再死;死亡帽子不再支配他。”
耶穌基督並沒有在他的肉身中死,而是在他在十字架上從父母那裡得到的身體中死去。我們必須相信,與他一同死去的人,並不是心死,而是肉體死。不是當未來的身體死亡時它會發生,而是它會在信仰的當下變得如此。在哥林多前書 15:44,“所種的是天然的身體;它是一個靈性的身體。有天然的身體,也有屬靈的身體。”那些沒有重生為靈體的人不能進入基督裡。然而,所有那些說他們相信耶穌並且仍然專注於他們從父母那裡得到的肉體的人都犯了屬靈通奸的罪。那些自稱相信基督卻愛世界的人犯了屬靈的奸淫。
第八,不可偷盜。
一些偷竊其實是做了,但也會有人不付諸行動,活在心裡。這是心中的貪婪。這種貪婪的行為變成了盜竊。通過這條誡命,上帝讓我們發現了人類貪婪的罪性。
撒旦是那個試圖從上帝那裡偷東西的人,因為他想變得像上帝一樣。追隨撒旦的人是賊。在伊甸園裡,違背神的誡命,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就是偷竊神的國度的行為。撒但正在竊取上帝的話語。他是在用神的話來試驗人。可見,魔鬼在曠野通過竊取聖經的話來引誘耶穌。撒旦化身為光明天使。那些歪曲聖經並把它說成是真理的人都是聖經的竊賊。
撒旦想要的是欺騙他的孩子,使他們無法再次回到上帝身邊。他必須隱藏所有的真相。除了聖經告訴我們的以外,我們無法明白所有的真理。真理就是耶穌基督。耶穌說:“我就是道路和真理;除非通過我,沒有人可以到父那裡去。”撒但阻止所有人的靈進入上帝的其餘部分。但神給那些進入基督裡的人安息。那是上帝的工作。在約翰福音 5 章 17 節,『但耶穌回答他們說,我父一直在工作,我也在工作。』什麼是上帝的工作?在約翰福音 6 章 28-29 節,“他們對他說,我們當怎樣行,才能作上帝的工呢?耶穌回答他們說,你們要信他所差來的,這是神的工作。
聖經說,相信神所差來的,是神的工作。撒旦使我們不相信上帝所差來的那一位。撒但播下一顆不信神差來的假心,以為自己能成義。聖經說,只要他相信他兒子的話,他就能達到正義,這是撒但永遠無法達到的。雖然神說話了,但人還是用肉眼跟隨撒但的話。撒旦讓我們想靠自己解決世界的罪問題。他讓人們看法律,看他們是否犯罪。人們做出決定並努力避免犯罪。因此,在他們看來,如果我們犯罪,我們必須每天反复悔改,才能通過耶穌的寶血獲得罪的赦免。這就像用你的肉眼看到的一樣。
“信子”的意思是相信與耶穌基督同死並一起復活。記住每天與耶穌同死,就是從撒旦的迷惑中解脫出來。當我們的舊人死了,我們就進到基督裡,神要傷撒但的頭。創世記 3:15 說:“我要使你與女人為仇,並與你的後裔和她的後裔為敵;它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聖經是為基督作見證的書。舊約預定基督要來,而新約則為要來的基督作見證。聖經是上帝的應許和盟約,一旦我們進入基督,他就會使我們回到上帝的國度。撒旦欺騙所有人,使他們無法回到上帝的國度。他們欺騙自己,即使不是基督,也有救恩的方法。他說,只要相信基督,你就可以得救。然而,如果你不說悔改的話,你就成了騙子。你是個騙子,除非你說我們必須與耶穌一起死在十字架上。
悔改就是意識到你已經離開了神,然後轉身回去。神說,隨著撒但的迷惑而進入世界的神國之靈,應該在他們的肉身還活著的時候,脫掉他們的肉身(舊人),回到他們的靈體中。這是因為有一個老人(貪婪)想要在他的肉身中變得像神。
第九,你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你的鄰居。
說謊的屬性是由於內心的貪婪。人們撒謊是為了實現被稱為貪婪的頭腦的決定。撒旦是一個詭詐、詭詐和說謊的人。撒旦是一個反對上帝的存在。撒但給人類投下邪惡的陰影。所以他讓人犯罪。原因是讓他們成為撒旦的奴隸。在約翰福音 8 章 44 節,耶穌對被撒但俘虜的法利賽人說:“你們是出於你們父親的魔鬼,你們要行你們父親的私慾。他從一開始就是殺人犯,不在真理中居住,因為在他裡面沒有真理。當他說謊時,他是在說他自己的:因為他是一個騙子,並且是它的父親。
約翰一書 2 章 18 節,“小孩子們,這是最後一次了。你們聽說敵基督者要來,現在敵基督者還很多;據此,我們知道這是最後一次。”約翰一書 2 章 22 節說:“除了不認耶穌是基督的,還有誰是說謊的呢?他是反叛者,否認父和子。”約翰一書 4:3它應該來;甚至現在它已經在世界上。”約翰二書 1:7 說:“因為有許多迷惑人到了世上,他們不承認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來的。這是騙子和敵基督者。
今天的大多數基督教正在走一條與100年前清教徒的基督教截然不同的道路。假基督徒沒有上帝的道住在他們裡面,但他們把道歪曲成一種方便的思維方式,使它成為虛假的。今天的假基督徒正在傳播假福音,他們只要相信就可以得救,如果他們祈禱就可以得救。他們變成了他們認為的基督教。原因是他沒有重生。他們用知識學習和經歷,因此認為他們是基督徒,但除非他們重生,否則他們就會成為假基督徒。不要被人創造的基督教所迷惑。信徒必須證實聖經的話,並遵守那些聲稱相信這些話的人。
作為一個已經適應了這個世界的基督徒,他是不可能重生的。在基督教中,信徒們說洗禮是洗去罪孽,他們不能重生。羅馬書 6 章 4 節清楚地指出,“所以我們藉著洗禮,與他一同埋葬到死裡:叫基督怎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我們也該照樣行在新的生命裡。”在彼得前書 3 章 21 節中,“現在連洗禮也藉著耶穌基督的複活拯救了我們(不是除去肉體的污穢,而是對上帝的無愧良心的回應): “ 他說。人們說,如果你承認你的罪並請求寬恕,你可以被耶穌的寶血寬恕,但羅馬書 6:7 說,“因為死了的人就脫離了罪。”不是聖經被歪曲,而是假基督徒在歪曲聖經。那些沒有重生的人是在歪曲聖經。所以盲人在引導盲人。
在這個時代,十字架被認為是項鍊上的裝飾品,除非我們與死在各各他的耶穌一起死在十字架上,否則我們不能說我們在基督裡。即使你知道“在基督裡”這個短語,你也不能說你在基督裡,除非神的話住在裡面。只有脫去舊肉體的自己,穿上從天上來的屬靈身體的新人,才能成為真正的基督徒。否則,他就是一個假基督徒。
第十,不可貪戀鄰人的房屋,不可貪戀鄰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以及鄰舍的一切。
歌羅西書 3:5 說,“貪婪是偶像。”貪婪的人是偶像崇拜者。在路加福音第 4 章中,我們看到撒旦在引誘耶穌貪圖上帝的位置時,大膽地引誘他。這是因為撒旦從根本上來說是渴望變得像神一樣的核心。貪婪是法律面前的良心問題。貪婪會玷污良心,使我們陷入罪中。這就是為什麼聖經說要消滅貪婪。
貪婪是世界的愛。這就是為什麼聖經告訴我們要向世界死。約翰一書 2:15-16 說:“不要愛世界,也不要愛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父的愛不在他裡面。因為世上的一切,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今生的驕傲,都不屬於父,卻是屬世界的。”在約翰一書 5:4,“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這就是勝過世界的勝利,就是我們的信心。”除了重生的人,沒有人能戰勝世界。說沒有。重生的人是指捨己,靠神的大能重生的人。
在路加福音 12 章 15 節,耶穌說:“你們要遠離一切的貪婪。”他在路加福音 12 章 16 至 21 節中形像地說:“人積蓄財寶,神若奪去他們的性命,就沒用了。”繼續,耶穌警告我們不要擔心財富。但如果你沒有足夠的錢,你就不能生活在一個世界裡。上帝告訴我們不要貪圖財富,而人類相信積累財富是唯一滿足的方法。這是因為撒但的貪婪導致毀滅。如果你跟隨撒旦,你一定會死。
總結十誡
所有人都是上帝的罪人,無法逃脫罪。所以,雖然人類需要一個由命令規則組成的法律,但那些進入基督的人不再是罪的奴隸,所以他們沒有義務統治,而是以一顆自主的心接近上帝的話語。所以,除非你進入耶穌基督,否則你不能保證是自主的。自治是通過聖靈的力量實現的。
例如,在回應十誡“愛人如己”這句話時,人們有意識地嘗試去愛,因為愛是有規律的。愛你的鄰舍就是喚醒一個死氣沉沉的靈魂。為了拯救精神,就好像你愛你的身體一樣。這世上沒有人能愛鄰舍如同愛自己。但如果你不這樣做,你就違反了十誡。於是,他成為了神面前的凡人,為了擺脫這種境地,他不得不殺死一隻動物來祭祀它。死去的動物是罪人。但因為耶穌基督為贖罪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不再需要犧牲。
記住這條規定的含義,我們應該思考什麼是活出聖靈的必要條件。成員在聖靈的引導下自願參與振興鄰居的精神,而不是受到詳細的規定。既然耶穌基督已經向律法死了,聖靈的能力取而代之,遵守這些詳細規定的法律義務感就消失了。不是讓教儀脫離責任感,而是脫離教儀,以聖靈的力量來做,使我們在屬靈上得到自由。
信徒有義務繳納什一奉獻,這是律法之一,這不是強迫性的義務,而是必須用聖靈的心來考慮。因此,它不應再以十分之一的義務代替,而應以愛的奉獻代替。
此外,信徒不應該將罪視為一種責任感或強迫“每天悔改自己的罪,請求寬恕,並每天悔改自己的罪”。既然上帝已經通過耶穌基督將聖徒從罪中釋放出來,聖徒必須在思考罪的本質的同時來到上帝面前。罪的本質是舊人渴望變得像神一樣。這就是為什麼老人因罪與耶穌同死。如果一個信徒認為他別無選擇,只能每天對罪犯罪,每天承認自己的罪並請求寬恕,那麼他就不是向罪死了,而是向罪活著。他們不會相信上帝新約的話。
當一個人說:“基督徒,不要再為世界教會裡的罪憂慮了,把自己從罪中解脫出來”,從那一刻起,他就被視為異端。誰是對的?他們真的會受到考驗。人注定要犯罪。我們應該每天懺悔我們的罪並請求寬恕嗎?那麼,如果我們每天都像念咒一樣認罪並請求寬恕,上帝會寬恕我們嗎?或者你會相信,因為耶穌基督帶走了世上所有的罪孽,進入了神的國度,那些在基督裡的人就與耶穌一起為罪而死,成為沒有罪的自由人嗎?無論是律法還是福音,都有神所說的意思。人是罪人,不能脫離罪。信耶穌的人必須進到基督裡。
律法的設立是為了讓我們明白神的旨意,而福音是關於從罪中得釋放,藉著聖靈的能力遵行神的旨意。 現在神告訴我們要掙脫像罪網一樣的律法,靠著聖靈的力量前進。 為什麼人們堅持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這是因為他們不相信新約中的神的話。 新約不是成文的律法,而是上帝應許與基督聯合,並通過聖靈的力量引領新生命。 總是,想想上帝的旨意,無論是律法還是福音,都不是強迫性的律法,而是在聖靈的引導下,作為一個從罪中解脫出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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