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被束縛的軛糾纏
(加拉太書 5:1-2)『 基督 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 就與你們無益了。 』 保羅說:“因此,要在基督給我們自由的自由中站立得住,不要再被束縛的軛纏住了”。奴役的軛是摩西的律法。尤其是割禮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律法主義者像面酵一樣傳播他們必須受割禮。” 今天,如果你看那些在教會中守律法的人,有兩種類型。有單純遵守律法的,也有受聖靈引導遵守律法的。所以,他們爭辯說遵守律法不是問題,因為他們在聖靈的引導下遵守律法。他們聲稱聖靈保護“那些受聖靈引導並遵守律法的人”。如果他們這麼說,他們真的喝醉了。他們說的話甚至在聖經中都沒有。無論如何,那些試圖遵守律法的人是沒有聖靈的。 那些說他們必須遵守律法的人試圖按照聖經的話生活,通過檢查他們是否在聖經的光照下犯了罪。所以他們聲稱自己不是律法主義者。例如,通過十誡來檢驗一個人的生活是否偏離了神的旨意,這是一個是否自然的問題。但是神給律法,特別是十誡,有認識罪和找到耶穌基督的意思,他仍然說你必須在十誡中找到罪,所以你變得與基督無關。 對於那些想通過十誡稱義的人,上帝以法律統治。如果您違反任何法律,您將受到上帝的審判。那些試圖遵守法律的人就像是在宣揚自己的正義。十誡中的第一條誡命是:“在我之前,你不可有神。”那麼,那些不知道聖經的人廢了律法,他們就不能遵守這條誡命嗎?有些人認為上帝頒布這些誡命是因為以色列人不認識上帝。 所以,通過這條律法,他們會認識神,認識自己的罪,並找到基督的到來,悔改並再來。然而,被聖靈引導的人與神成為一,對神非常了解。不是因為律法有規定,而是因為聖靈的律法寫在我們心裡,所以我們說神稱為父,其他神不稱為父。也就是說,不需要法律。所以,今天,任何聲稱仍然需要法律的人是對上帝的無知。 十誡的第四條規則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吩咐你守安息日為聖,正如它所吩咐你的”。不知道聖經的人既然廢了律法,就不用守安息日了嗎?有些人認為耶穌基督是安息的主。守安息日就是仰望基督,相信並等候。然而,安息的對象耶穌基督來到了這個世界。因此,那些在基督裡的人是安息的。那些在基督裡的人不必爭論遵守安息日。安息年和禧年都是安息年的概念。那些說他們在基督裡並繼續做這些事情的人,他們甚至不知道休息的意義。 在耶利米書 31:33-34『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