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同意您的對手

同告的對頭還在路上、就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就下在監裡了。  我實在告訴、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馬太福音525-26

撒旦總是被指控。 撒但通過上帝的律法指控罪人。 上帝的律法是憤怒的律法。 了讓撒但起訴罪人,必須有法律依據。
“同意”是避免起訴的方法。 在盧克(Luke)中,“爭取和解”的意思是“擺脫法律約束”。甚至有人從保羅身上拿手巾、或圍裙、放在病人身上、病就退了、惡鬼也出去了。 (使徒行傳19:12

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奴僕的人。 (希伯來書2:15
“交付”是指“和解”。 如果我們與上帝和好,撒旦就不會起訴。 換句話說,撒旦是根據法律起訴的,如果我們不被指控犯有撒旦,就必須從法律中解放出來。 有一種方法可以迅速與上帝達成共識。及至時候滿足、 神就差遣他的兒子、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拉太書44-5
  上帝將那些在基督裡的人從律法中釋放出來,因是根據律法而生,並因律法而死,
顧律法而復活。 那些在耶基督裡的人與耶同死並一起復活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 耶 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 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羅馬書63-6
羅馬書(81-4)講述瞭如何贖回。如今那些在基督 耶 裡的、就不定罪了。 因賜生命聖靈 的律、在基督 耶 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律法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 的人身上。

那些在耶基督裡的人不受律法約束。 法律的要求是上帝的義。 那些在基督裡的人通過耶基督獲得了上帝的義,因穌為律法而死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 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  當耶由施洗約翰施洗時,他死於法律。 洗禮指的是羅馬人的死亡(63)。 耶死後,他帶走了世界上所有的罪,實現了所有公義。 “法律的要求已由耶基督實現是指在耶基督中的人已實現了法律。 復活的基督沒有律法。

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那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 (羅馬書4:15
基督沒有律法。那些在耶基督裡的人從來沒有受到法律的譴責。那些相信耶督並遵守律法的人不相信耶基督所成就的。因此他們不在基督裡。

會的人們說:來完善律法,而不是摧律法。聖經說:直到天地間過去,一個記號或一個頭銜都不會從法律上明智地通過,直到全部實現。但是人們說他們違反了法律呢?因此,有人說他們必須遵守法律。畢竟,這些必然要由上帝的憤怒律法來判斷。但是,當上帝審判時,那些在耶基督裡的人並沒有受到審判,因他們忽略了法律的罪過並移交給恩典。因此,對在基督裡的人沒有譴責。
 完善法律的是耶基督,而不是人類。人類不能完美地遵守法律。如果在耶裡面,會因所做的事而被上帝認可。但是人願意遵守法律就像不承認耶基督已經成就了什。他們應由法律根據上帝的審判來審判。會加入耶基督,還是會被守在上帝面前的律法審判,以求遵守

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詹姆斯2:10)。 在舊約中,當罪人違反法律時,他必須住動物並將血獻給祭壇。 在新約中,如果罪人犯了法律罪,就必須被耶基督的寶血原諒。 每次犯罪,就需要血液。 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希伯來書9:12)耶不能死兩次。 我們必須走出法律,進入基督裡自由的恩典。至於第二層帳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沒有不帶著血、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希伯來書97

很自然 但是很少有人會認對待死亡。 死後必須有判斷力。 法官是上帝。 “在路上”一詞的意思是“生活方式”。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審判人的主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們在世寄居的日子.(彼得一書1:17)因此,只有與在十字架上死的耶基督聯合才是逃避上帝審判的方法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十個處女的比喻

十個處女的比喻

Gethsemane Pra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