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29:来世罪的惩罚是什么?
问题29:来世罪的惩罚是什么?
答:来世罪的惩罚是永远与上帝平安的同在隔绝,身体和灵魂在地狱之火中永不停息地遭受极度的痛苦。
启示录 21:8 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份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
它被表达为火和硫磺。启示录 20:14 写道:“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第二次的死被称为火湖。“火湖”的意思是“木帐篷”。在创世记 6 章中,方舟的帐篷被翻译为硫磺。“木帐篷”象征着耶稣基督和上帝的话语。火湖(木帐篷)象征着神的话语和圣灵,意味着一切都被神的话语和圣灵焚烧殆尽。火象征着圣灵。火湖是水,象征着神的话语。被扔进圣灵和神的话语里,意味着第二次的死亡。
第一次的死亡意味着生在世上,灵魂被囚禁在肉体里;第二次的死亡意味着圣徒在世上活着,带着旧我(肉体)与耶稣基督一同埋葬。耶稣基督为罪人死在十字架上,但对于信徒来说,那次的死亡是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并与耶稣基督的死联合。这就是第二次的死亡。
对于那些活在世上,提前经历第二次死亡的人,神的国将会降临。然而,对于那些在世上没有经历第二次死亡的人,在肉体死亡之后,灵魂将在阴间面临第二次的死亡。也就是说,他们将在阴间接受火的审判。火的审判让我们想起所多玛和蛾摩拉。
阴间是怎样的地方?在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中,他们都死了,去了阴间。拉撒路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在火焰中,他们之间有一道深渊,无法跨越。在亚伯拉罕怀里的人,借着基督的降临,将进入神的国。然而,包括财主在内的所有去了阴间的人,都将通过圣言和圣灵的烈火,接受第二次的死的审判。
法利赛人指出耶稣当时和税吏及罪人一起吃饭。因此,耶稣在路加福音16章说:“有一个财主。”财主指的是法利赛人和文士。圣经中提到的财主,不是指世上的富人,而是指“那些在神面前,努力持守自己义的人”。他指的是那些对神无所求的人。
耶稣在启示录3:17对老底嘉教会说:“你说:‘我是富足,已经发了财,一样都不缺。’却不知道自己是困苦、可怜、贫穷、瞎眼、赤身的。” 这意味着他们对神的国没有热切的渴望。
乞丐是贫穷的同义词。贫穷是相对于神国而言的贫穷。心灵贫穷的人已经离开了神的国,所以当他们意识到这一点时,他们的心灵也像贫穷一样。乞丐是不敢在神面前抬起头的人,就像税吏和罪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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